山西鑫惠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歇业信息详见附件)。按照《关于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等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晋药监规〔2021〕1号)有关规定,企业歇业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药品经营活动,若恢复经营,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后方可恢复经营。
附件链接:药品经营企业歇业信息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根据我省药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按照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的要..
万年县芯智微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该批次产品收到抽查检验不合格报告,示值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万年县芯智微科技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