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鑫惠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歇业信息详见附件)。按照《关于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等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晋药监规〔2021〕1号)有关规定,企业歇业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药品经营活动,若恢复经营,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后方可恢复经营。
附件链接:药品经营企业歇业信息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2025年第69号经查,江西星亚医药有限公司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鉴于该公司经营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据《..
根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