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注销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4-03-15始至2024-03-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司名称:酒泉市杏林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酒泉公路运输枢纽综合物流园区许可证号:甘AA937H211有效期至:2024-12-03监督电话(传真):0931—76171870931—7617187通讯地址:兰州市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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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督检查,博罗县顺安药业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企业名称:博罗县顺安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DA752A570综合评定结论:不符合要求风险控制措施:暂停销售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 阅读原文 >>
重药控股山西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待企业整改结束,通过现场复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阅读原文 >>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及药品生产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核查,发现2家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生产状态异常,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4日 附件 阅读原文 >>
经监督检查,普宁市百丰药品店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企业名称:普宁市百丰药品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DB6630791综合评定结论:不符合要求风险控制措施:暂停销售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排除质量 阅读原文 >>
按照《省药品监管局2024年节前药械安全监督检查方案》要求,检查组对贵州润洲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及相关处置情况公布如下:企业名称:贵州润洲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检查地点:贵阳市检查时间:2024年2月1日检查结论及采取措施:不符合要求,采取约谈,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阅读原文 >>
山东利良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特此通告。附件:山东利良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 阅读原文 >>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及药品生产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核查,发现2家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生产状态异常,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生产状态异常药品生产企业名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4日 附件 阅读原文 >>
附件链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4年2月) 阅读原文 >>
根据我局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对146家次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具体情况见附件。附件链接:2023年下半年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汇总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4日 阅读原文 >>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3年海南省药品抽检计划以及日常监督抽检要求,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欢迎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如在市场上发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特此通告。 附件链接: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4年第二期) 阅读原文 >>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2023年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自治区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从我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零售连锁店、商超、美容美发机构等场所抽取了洗护、彩妆、染发、宣称祛痘/抗粉刺4大类150批次样品。现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阅读原文 >>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甘肃省药监局组织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中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纸等35个品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发现17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一)医用外科口罩6批次,分别为江苏威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河南百乐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名立医 阅读原文 >>
经检验,现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批次药品信息予以公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对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甘肃省2024年第1期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6日 阅读原文 >>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全部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对第三阶段发现的11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公告。附件链接:2023年云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8日 阅读原文 >>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广东省化妆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现将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 阅读原文 >>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及药品生产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核查,发现4家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生产状态异常,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链接:生产状态异常药品生产企业名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17日 阅读原文 >>
附件链接:安徽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4年1月)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