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省药监局组织对省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经检验,有2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现予以通告(详细信息见附件)。
省药监局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已通报被抽样单位、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标准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6日
一、《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实验研究安全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为加强麻精药品实验研究安全管理,《规..
经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等15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6批次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