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9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等(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链接:2023年第4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情况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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