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癃闭通片(批号2018060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和检查。
二、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哈尔滨三木制药厂生产的强力止咳宁胶囊(批号JN190201)、恒拓集团广西圣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年咳喘胶囊(批号180304)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
三、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丸(批号817035)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 检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或产地 | 批号 | 规格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单位 | 备注 |
1 | 前列癃闭通片 |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 20180602 | 每片重0.30g,12片*2板/盒 | 重庆盖勒普霍斯医药有限公司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5342009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检查】 |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2 | 强力止咳宁胶囊 |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 | JN190201 | 每粒装0.4g,30粒/盒 | 重庆市万州区中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 | 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
3 | 老年咳喘胶囊 | 恒拓集团广西圣康制药有限公司 | 180304 | 每粒装0.3g,15粒*3板/盒 | 昌野药房忠县愉信药房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2392008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 | 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
4 | 黄连上清丸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817035 | 6克/袋*9袋/盒 | 合川李安明诊所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 | 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