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文 药品营销大颠覆!

赛柏蓝时间:2017-09-10 02:45:38
【导读】 在新医改不断加码推进的情况下,国家大力破除“以药养医”,鼓励处方外流措施不断实施。传统的医药产业生态格局正在面临重构,以医院销售药品为核心、渠道上下游围绕价格博弈形成的垂直利益分配链条正在被打破,未来,药品营销或将迎来大颠覆。《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发布鼓励病历共享昨日(2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于4月1日开始施行。届时,我国电子病历

在新医改不断加码推进的情况下,国家大力破除“以药养医”,鼓励处方外流措施不断实施。传统的医药产业生态格局正在面临重构,以医院销售药品为核心、渠道上下游围绕价格博弈形成的垂直利益分配链条正在被打破,未来,药品营销或将迎来大颠覆。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发布

鼓励病历共享

昨日(2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于4月1日开始施行。

1.jpg

届时,我国电子病历将逐步实现有效共享,也就有利于处方共享,从而促进处方外流。

该规范明确说明电子病历至少保存30年,并且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电子病历的复制服务。医疗机构可以提供电子版或打印版病历。复制的电子病历文档应当可供独立读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为患者提供医学影像检查图像、手术录像、介入操作录像等电子资料复制服务。”,有利于促进处方外流。尤其有利于长期慢性病、反复需要用药类的患者处方外流够药。

国家政策鼓励处方外流

推进“医药分开”

2.png

实际上,放开处方外流限制,早在2007年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就已有明确规定:医院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而在2016年4月,国务院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再次被提及。更是在在2016年的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再次得到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

国家一直在努力破除“医药养医”的机制,真正推进“医药分家”而不是之前的“假分家”。

利于药品终端重构

药店将受益

3.png

在政策推动医药分开的过程中,尤其是加大医生回扣监管、破除“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或将使医院纯销规模出现萎缩。处方外流,谁是最大受益者?

据了解,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处方药市场稳坐霸主地位,医院处方更是难以流出,处方药在药房销售中占比极低。但随着医药分家、降低药占比、流通“两票制”等政策一一落地,处方外流已是大势所趋,将逐步从医院流向网上药店和实体药店,或将释放出千亿级市场。

作为处方外流的承接方,零售药店如何把握机会?

药店回归以消费者健康需求为中心的价值定位,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才能赢得生存与发展权。不同于普通商品,有着特殊属性的药品尤其是处方药对医院渠道完善的服务体系产生高度的黏性,要更换渠道绝非易事。

电子病历及处方

也有利于患者和药企

4.png

以往处方药作为被医院严格把控的特殊商品,在零售市场流通率极低,而再追溯到医生还在手写处方单的年代,“龙飞凤舞”的字体没有患者认得出,只有本院药房员工可以破译“天书”。

所以患者买药基本没有自主权,而对于零售药店而言,即使想赚处方药的钱也很难赚到。《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主张病历有效共享,不单让患者有了处方拥有权,能够自主选择购药途径,患者可以拿着处方单多处比价,拥有选择在哪买药的自由了,真正实现买药“价比三家”,消除以往对医院药品价格及质量的怀疑,减少医疗医药纠纷的发生。

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尤其是对于当前国家对医药代表医院的销售管控趋严的时间窗口,处方外流也有利制药企业处方药的销售增加一个途径,何尝不是一个利好呢?

如今,金利达正瞄准处方外流后的市场,加速布局卡位、跑马圈地。积极携手线下零售药店,布局O2O,承接处方市场。协助传统药店开展业务,促使药店药品和服务有机结合,方便患者自主选择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购药方式。

在“互联网+”时代浪潮的冲击下,医、患、药等各个要素关系都在发生巨大改变,药品销售渠道也必将重构与分化。药企、药店必须把握契机,抓住机遇,早作打算。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