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医药电商发展趋势分析:医药电商成为实体药店重点发展方向

医药资讯地方台时间:2023-03-28 09:33:32
【导读】 医药电子商务(以下简称“医药电商”)是互联网医疗行业的核心变现模式之一。医药电商是指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医药生产商、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机构等以赢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主体,凭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医药产品交换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医药电商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步入高速发展期,形成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格局逐渐清晰,医药电商深耕垂直细分市场,加速线上线下融合,进行差异

医药电子商务(以下简称“医药电商”)是互联网医疗行业的核心变现模式之一。医药电商是指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医药生产商、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机构等以赢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主体,凭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医药产品交换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

医药电商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步入高速发展期,形成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格局逐渐清晰,医药电商深耕垂直细分市场,加速线上线下融合,进行差异化竞争。

我国医药电商行业自萌芽以来,已历经探索期(1998-2011)、市场启动期(2012-2016),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2017-2025),预计 2025 年后步入应用成熟期。

1998 年,我国第一家医药电商由上海第一医药开通,但不久后因政策因素被迫下线。2005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放开非处方药线上销售。政策逐步放开后,行业内涌入大量企业,网上药店数量激增。

2012 年,天猫医药馆上线,为 C 证厂商提供线上交易入口。自此,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药品售卖。2013 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组织开展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网上销售药品试点,―95095‖平台、一号店、八百方成为首批试点企业。但出于主体责任模糊不清、违规销售处方药等多重因素,2016 年 5 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发文结束试点工作。

2017 年 11 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2018 年 2 月,我国法制办公室就前述《征求意见稿》重新公开征求意见。2019 年 12 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正式生效,明确了第三方平台的法律地位,同时明确了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的药品种类,而处方药不属于法律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范围。2021 年 4 月,我国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2021 年 9 月,我国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鼓励提高医药产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持药店连锁化、专业化、数字化发展,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持电子处方流转。随着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与开放,医药电商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

按照用户类型的不同,医药电商主要分为 B2B、B2C 以及 O2O 三类。B2B 模式主要为企业服务,分为政府主导的 B2B 采购平台和药企 B2B。B2C 主要为个人提供药品服务,按照是否为自营可分为自营式和平台式。此外,C 端用户还可以在 O2O 平台线上下单买药,线下享受服务。

随着近年来我国医药电商行业不断发展,行业市场规模也随之稳定增长。而2020年疫情的爆发,加速了居民消费习惯的转变,进一步促进了居民对线上医疗的需求,同时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医药电商行业规模迅速增长。据资料显示,2021年我国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达2260亿元,同比增长15.5%。

从行业市场结构情况来看,目前医药电商仍旧以B2B商业模式为主。据资料显示,2020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不含A证)B2B市场份额占比达93.4%,而B2C市场份额仅为6.6%。

从B2B商业模式方面来看,2020年我国医药电商B2B业务产品中,西药类产品占比最高,达77.9%;其次为中成药类和医疗器械类,占比分别为10.5%和5.7%。

从B2C商业模式方面来看,2020年我国医药电商B2C业务产品中,西药类产品占比依旧最高,达44.6%,其次为医疗器械类和中成药类,占比分别为24.3%和8.2%。

虽然目前我国整体医药电商渗透率水平仍然较低,但整体处于一个持续上涨的趋势,在2020年疫情爆发以后,消费习惯的转盘及医药电商逐渐普及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医药电商渗透率的增长。据资料显示,2020年我国医药电商渗透率为11.4%,较2019年增长0.5个百分点。预计2021年渗透率将达到13.2%

近年来,受带量采购政策施行、电商平台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实体药店药品销售增速放缓。实体药店为寻求新的营收增长点,医药电商成为其发展的重要渠道。此外,疫情危机使得消费者减少外出,培养了线上购药的新消费习惯,为实体药店开启医药电商销售服务积累了大量用户需求。同时,医药电商依托互联网技术及流量优势,通过数字化、可视化对药品进行展示、对接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消费者的诊疗及购药需求,帮助实体药店提升经营能力。

新特药、罕见病药难以通过线下医院、药店等常规渠道获取。而医药电商凭借其互联网平台优势,不仅可以为患者查找药品信息提供便利,其多样化的药品品类还能够极大程度上满足患者购药需求。因此,医药电商成为新特药及罕见病药的重要流通渠道。此外,罕见病药物在国内上市有着诸多阻碍,导致我国部分罕见病患者面临着“境外有药,境内无药”的困境。随着《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消费者可以在试点企业的医药电商平台购买跨境医药产品,帮助罕见病患者摆脱境内购药难的困境。未来随着医药电商在新特药、罕见病药以及跨境药品领域的深度探索,行业将迎来一波新的增长点。

随着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环境因素流行对慢性病发病的影响,我国慢性病患者基数不断扩大。而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以及定期复诊,对医疗服务提出更高挑战。因此,为抓准时机,适应当前慢性病全流程健康服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诊、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向覆盖患者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商转型,已成为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

在政策引导下,药企逐步开启降本增效意识,展开数字化营销成为其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而与医药电商合作,不仅可以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联通,缩短营销传播距离,还能够以海量数据为基础,针对药品研发和管理,精准识别市场需求,为医药企业提供决策参考。未来,随着更多医药企业提出数字化营销需求,医药企业与医药电商之间的合作将进一步加深。

随着医药改革进入深水区,破除“以药补医”痼疾势在必行。国家推行将处方逐步从医院流向网上药店和实体药店,成为医药分流的重要手段。2018 年 4 月 28 日我国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2020 年 9 月颁布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2020 年 10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并完善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政策。随着各大公立医院降低药占比的执行力度持续加大以及处方外流带来的政策红利,将促进医药电商行业新增市场空间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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