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辽宁省药监局时间:2025-05-21 11:16:33
【导读】

案件名称:辽宁国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十二)罚〔2025〕1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辽宁国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3MA7MGB2BXW


法定代表人:李伟华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向不具备血液制品经营范围的零售药店销售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对当事人罚款、对当事人相关责任人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1、对当事人罚款50000元;2、没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伟华违法行为发生期间(2025年1月)自本单位所获收入4570.6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五罚款685.59元,罚没款合计5256.19元;没收当事人开票员范影违法行为发生期间(2025年1月)自本单位所获收入4381.6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五罚款657.24元,罚没款合计5038.84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16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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