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11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附件链接:2024年第3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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