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5349813D
法定代表人:聂 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右美沙芬单方制剂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药通”展示并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101单共6709瓶/盒,货值金额共计45136.34元。
处罚依据: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6.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4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