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冀药监规〔2024〕1号)规定,河北国大海升医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暂停经营(详见附件)。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链接:暂停经营企业名单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4日
许昌长生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局已依法作出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5年4月)附件链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药品流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