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冀药监规〔2024〕1号)规定,河北国大海升医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暂停经营(详见附件)。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链接:暂停经营企业名单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4日
查看链接: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