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良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利良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药品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药品领域稽查办案工作的指导,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