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及药品生产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核查,发现2家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生产状态异常,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生产状态异常药品生产企业名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以下1家企业1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南昌沪士达医疗科技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