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组织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对12家使用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其中13家企业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1家企业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已由当地检查分局依法进行处置。
二、药品使用单位
对1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附件链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
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