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组织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对12家使用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其中13家企业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1家企业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已由当地检查分局依法进行处置。
二、药品使用单位
对1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附件链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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