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天津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上述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了查处,确保本市药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链接:天津市药品质量公告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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