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6号)转发给你们,请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宣传排查,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链接:国家药监局关于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监管处
2023年10月7日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我局..
查看链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