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3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链接:国家药监局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监管处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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