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发现不合格化妆品2批次,其中1批次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1批次检出pH值不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我局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依法处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现已完成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链接: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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