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0bc70b3d-d16b-4ce9-b6d4-d55577184d9f.docx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0月24日
甘肃保和药业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暂停药品经营,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查检验中发现,云南好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