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广州市艾娜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苾美斯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经标示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为假冒化妆品。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通告 2021年 第6号 关于3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期)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诗朗生姜去屑修护洗发露等3..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及盟市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安排,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