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广州市艾娜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苾美斯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经标示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为假冒化妆品。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通告 2021年 第6号 关于3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期)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江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湖南国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昌沃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两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