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涉及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1批次(见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通告 2021年 第7号 关于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4期)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注销以下2家企业共2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一..
2025年第7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