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严查之下 大批药企被罚

赛柏蓝器械时间:2020-07-21 10:10:25
【导读】 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到,在今年以来,广东、江苏、浙江等多地均多次公布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其中大批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其中广东省31家,海南省30家,河南省23家,湖北省22家,深圳市21家,四川省13家,湖南省11家,青岛市6家……以广东省为例,仅7月15日公布的有关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就多达7例。以深圳市为例,仅7月3日公布的有关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到,在今年以来,广东、江苏、浙江等多地均多次公布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其中大批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其中广东省31家,海南省30家,河南省23家,湖北省22家,深圳市21家,四川省13家,湖南省11家,青岛市6家……

以广东省为例,仅7月15日公布的有关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就多达7例。

以深圳市为例,仅7月3日公布的有关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额多达13例。

查看这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涉及税额从几千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大多数在几百万元。可见,关于药企的查账还在继续,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商业公司,税务合规都是目前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医药行业查税仍在继续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到对发现的医药生产流通领域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实际上,在近几年发布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通知里,均将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2015年,核实票据资金流向与药品物流流向一致性为抓手整治“挂靠走票”;

2016年,对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涉税违法案件;

2017年,严厉打击虚假交易、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在药品和医药耗材购销环节,重点打击不执行“两票制”、虚开税票;对批发企业经营者,重点打击恶意配合生产企业“过票洗钱”;

2019年,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发票开具、使用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

2020年,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对发现的医药生产流通领域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随着两票制的实施,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难度是大大提升的,但这一现象仍未杜绝。

医药政策研究人士告诉赛柏蓝,在两票制实施后,原来遍地开花的过票公司基本销声匿迹。由于没了中间过票环节,医药公司只能“高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弥补。此外,很多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增加销售费用,以此抵消“高开”产生的额外税收负担,同时这也成为回扣和商业贿赂的助燃剂。

此外,我们也能看到,在各地公布的重大违法税收案件中,存在不少中药材企业。

长期研究中药材行业的专家对赛柏蓝表示,很多中药企业在购买中药材时,主要是向农民或生产社收购,他们通常都是现金交易,也没有开具发票。并且,中药材与化学药的原料不一样,同一品种的由于产地、收成时间、大小、外观等因素,其价格也存在巨大差异。

例如同是吴茱萸,目前产地是江西的价格在55-60元/kg,湖南的50元/kg左右,浙江、湖北的约40元/kg,云南的只要30-40元/kg。因为市场价格差异巨大,导致中药企业在虚构中药材成本方面存在巨大的操作空间。

目前,两票制已全面落地,加上营改增及金税三期的实施,对医药行业财税的合规化已带来一定促进作用。随着一票制和国家集采的推进,加上医保资金垫付,中间商将彻底退出药品购销领域。

从事医药销售十多年的医药自然人杨勇告诉赛柏蓝,近年来,随着两票制、国家带量采购的推进,代理商已经越来越难做了,尤其是对于他们自然人来说。虽然手握市场资源,但是由于政策要求日趋严格,与他们合作的商业公司也越来越谨慎。

可以预见,在政策和市场的要求下,那些财税不合规的医药企业,如不提早转型,未来必将寸步难行。

原标题:药企被罚,新一轮查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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