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2期):
经核查确认,10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8个品种共10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以下5家企业共14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