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停售药品范围扩大 多地购买退热止咳药需实名登记

时间:2024-03-18 09:59:41
【导读】

整理 | 遥望

药店停止销售发热咳嗽药品,范围扩大,一批中成药在列。

药店停售药品,范围扩大

山西太原

2月17日,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通告》,从2月17日起,太原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烧咳嗽药品。

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起,太原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及时封存说明书上具有退热、止咳等治疗功能的相关药品,加强购药管理和宣传引导,向药店工作人员发放《零售药店工作人员须知》,强化对发热人员询问和登记等过程的管理,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一、哪些药品在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一)化学药:

1.抗微生物药: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他抗生素、抗病毒药

2.解热镇痛、抗炎类

3.呼吸系统用药:祛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四)退热贴

黑龙江大庆市

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适应症为准)。

上述药品各药店一律下架封存。对违反公告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零售药店,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山东龙口市

自2020年2月14日12时起,山东龙口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含有可待因、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复方甘草等成分的化学药品,以及具有相关主治功能的中成药。

各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要暂停向零售药店批发、供应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同时应全力保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供应。

山东平阴县

2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发布《关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决定自2020年2月11日12时起,平阴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部分名单

一、化学药品

1.抗微生物药: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他抗生素、抗病毒药;2.解热镇痛、抗炎类;3.呼吸系统用药——袪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江苏句容市

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

(一)含布洛芬、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双氯芬酸钠、阿司匹林等成分的退热药品以及退热贴(栓)等退热制剂;

(二)急支糖浆、复方甘草合剂、止咳片(丸)等止咳药品;

(三)药品包装、说明书上适应症、功能主治标注解热、发热、清热、退热、发烧、退烧、止咳、止泻及类似字样的药品。

浙江杭州

2月14日深夜,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更新暂停销售常用退热药品目录的通知》。

通知称,决定对《关于暂停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中暂停销售的药品目录进行更新调整。

从2020年2月14日起,暂停销售常用退热药品共43种(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暂停销售的常用退热药品目录如下:


据杭州此前通知,各零售药店不允许调配退热、止咳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特别是含有可待因、麻黄碱、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这十种成分的退热、止咳药。

除停售发热、咳嗽药品外,还有不少地区选择了药店可以继续销售发热、咳嗽药品,但是需要查验登记报告购药人身份信息的办法。

多地发文,药店卖药需登记身份信息

2月18日,湖北发文,全面开展发热病人排查核查,通告要求各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含西药和中成药)的用药人,查验登记身份信息。

通告要求,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就诊人就医实名登记制度,对发热病人信息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

各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含西药和中成药)的,要对用药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用药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购的,代购人员要出示用药人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登记代购人信息,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

通过网上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含西药和中成药)必须实名登记,各寄递企业对寄递药品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

通告同时明确,对因防控措施不实、排查核查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的单位,一律从快从严追责问责,通告自即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除湖北省外,江西、上海、北京、广东、黑龙江、江苏、浙江、四川、湖南、辽宁、天津、深圳、青岛、郑州等省市已经发布相关要求,药店卖发热、咳嗽药品需实名登记,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发热病人的排查工作。

针对禁止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规定,各方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小的发热咳嗽,不得不去医院买药反而加大感染病毒的风险;也有人认为加强排查,对于药店和更广泛的人群是一种合理的保护,你怎么看呢?

附:赛柏蓝统计的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地区


(如有疏漏,欢迎补充)

原标题:这些中成药,一批药店停售(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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