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组织论证和审定,小儿退热颗粒,定坤丹,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具体品种名单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弘一中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579..
甘肃保和药业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暂停药品经营,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