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药店23批次 药品倒卖、窜货要严查抓人

药店经理人时间:2019-10-06 07:53:15
【导读】 药店倒卖、窜货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还是屡禁不止,屡查屡现。这一违法行为已引起药监、药企、药店多方不满,要严查抓人了!药品来源不明被查处4月8日,据扬州晚报报道,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查处两起非法购进药品案。其中一家药店,非法购进的药品并未上架经营,藏在经营场所厨房橱柜中,包括卡托普利片、缬沙坦胶囊等共8批次,货值1180元。查获时已售出25盒,违法所得407元。通过现场调查,这8批次药,当事人

药店倒卖、窜货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还是屡禁不止,屡查屡现。这一违法行为已引起药监、药企、药店多方不满,要严查抓人了!

    药品来源不明被查处

    4月8日,据扬州晚报报道,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查处两起非法购进药品案。

    其中一家药店,非法购进的药品并未上架经营,藏在经营场所厨房橱柜中,包括卡托普利片、缬沙坦胶囊等共8批次,货值1180元。查获时已售出25盒,违法所得407元。通过现场调查,这8批次药,当事人提供不出购进票据,售出的也未建账。

    另一家药店,非法购进的药品更多,包括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等,有15个批次,直接放在货架上出售,货值1730元。当事人同样无法提供购进票据,无法证明来源,只说是从外面拿的货。被查获时也已卖出不少,违法所得644元,也没建账。

    执法人员查处一家药店时,问及药品购进来源?对方还称是家里人因自身疾病,今年春节后从医院开的药。吃了不舒服,没有吃完,就放在店里卖了。

    两家药店明显违法,构成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行为。目前,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倍罚款。执法人员还表示,此类现象也是今年整治的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购进药品、销售过期药等。

    此外,类似被查处的案例也不少。

    4月8日,安徽池州市药监局发布通告称,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和扰乱药品正常流通秩序,撤销了1家药店GSP认证证书。

    4月2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飞检公告,惠州市一连锁药店分店因无法提供个别药品购进票据及供货单位资质证明,药品来源无法追溯,严重违反规定,GSP证被撤。

    多为医保卡购买流入药店

    采访中,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通过初步掌握的信息,有人从医院刷医保卡购买这些药品,然后再卖给药店。

    他还介绍,此类非法购进药品案有一些共性特征,药品并非假冒,多为治疗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病用药,货值不大,售价较低。如果从正规药品批发公司购进,进价要明显高于他们的售价。而从其他零售药店调货,售价也不会低。

    倒卖、串药,多方不满

    回收药品回流至药店早已不是新鲜事,行内称为“串药”。对于这一违法行为,不仅药监要严查,行业内也有很多人士表示不满。

    去年4月中旬,制药企业因不满零售药店冠名销售非法购进药品,公然向湖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举报称,大量冠名“**集团”的脑心通胶囊、稳心颗粒、头痛宁胶囊、香菊胶囊等医保回收药品出现在省内部分单体药店。药品子监管码查询显示,以上药品均涉嫌非法渠道购进。导致同一天4市31家零售药店被查处。

    今年3月份西鼎会举办期间,有零售药店老板向药店经理人反映,在他们当地,仍有很多零售药店倒卖、窜货,违法分子利用医保卡在其他地方医院购买药品后,再低价卖给当地药店。导致同区药店卖同一药品价格却不一,严重扰乱市场。

    温馨提醒

    1、利用医保卡向药贩子或药店倒卖药品是违法行为,不少人都因此获刑(前不久,浙江宁波就有61人骗保骗判刑),奉劝不要做违法的事。

    2、凡是通过QQ群或者非法渠道窜货的人员,你敢卖,公安机关就敢抓。

    3、全体市场人员,只要发现倒卖、窜货人员,可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10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予以报案,举报还有奖励(去年总局印发的食药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提及,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违法行为,奖励原则上不少于30万,内部举报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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