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前将查诚信记录

成都日报时间:2019-11-20 05:21:16
【导读】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市医保局印发了《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即日起,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建立本区域内因违法、违规、违约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诚信档案,同时报送市医保局备案,以备在开展新增评估工作之前查阅其诚信记录。《实施细则》规范了新增医药机构协议经办流程,明确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完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市医保局印发了《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即日起,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建立本区域内因违法、违规、违约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诚信档案,同时报送市医保局备案,以备在开展新增评估工作之前查阅其诚信记录。

《实施细则》规范了新增医药机构协议经办流程,明确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完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告知申请所需资料和受理、办结时限。拟纳入协议管理的诊所(含门诊部)、零售药店,从受理申请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经办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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